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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日在惠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度,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一年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重安排,调整充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为学习宣传贯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重学习,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检察官讲习所、“道德讲堂”和“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做到学深悟透。三是重宣传,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在本院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宣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狠抓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为不断提高全体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培训和检察业务培训。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注重加强检察干警的德育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贯穿于教育培训中。一年来,开展教育培训10余次,人均3次以上。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945人次;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1079人次。人均参训1次以上党的十九大专题培训,确保全员轮训。

(三)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检风转变。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自查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摆出党组班子7个方面存在突出问题15个。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立行立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刮骨疗伤的决心、驰而不息的韧劲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下狠功夫,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除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以外,其余问题均全部整改。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司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端正工作作风。

二、以党建为统领,扎实开展各项中心工作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推进和深化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抓党建带队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三会一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增强党内生活规范性、严肃性,重点在“灵活”“实用”“互动”等方面做文章,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重教育”作为提升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关心、帮助机制,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2018年度,招录1名公务员,10名同志获得检察官等级晋升。

(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本院官方微博、微信、官网和“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教育和引导的作用。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监管,调整充实网络舆情监测人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制定《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一网管理暂行办法》制度。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司法办案纪律、公正办案、规范司法,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2018年,先后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大约谈、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清理、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问题清理、党员宗教信仰情况专项排查、党员干部赌博问题集中整治和科级领导干部裸官清理等工作。一年来,全体检察干警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四)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选派11名同志参与到同步小康驻村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为联系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献策献力。全体帮扶干警定期走访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从行政运行经费中挤出10万余元用于开展扶贫工作,为贫困户购买“缺一补一”生活用品,修缮下兴村办公房等。主动联系爱心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对下兴村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五)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我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转后,积极与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本院职能、机构和编制的调配工作,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转隶人员的档案、组织人事及工资等相关后续工作的协调对接,确保职能机构划转和人员转隶后工作不断、思想不乱、人心不散。积极探索今后检察机关与监委的工作衔接机制,认真谋划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下检察职能和监察职能的有效衔接。

三、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自觉与惠水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审查逮捕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6350人,同比件数下降4.12%、人数上升19.86%,审结185349人,审结率99.46%;批准逮捕96141人,捕后有罪裁判率100%;不批捕89208(其中不构成犯罪4人,证据不足167人,无社会危害性37人);监督立案44人,监督撤案46人,追捕6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4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份,介入引导侦查13次(重大命案现场引导侦查4次)。全年工作中,不捕案件强化说理、引导补充侦查及开展证据合法性审查,共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取证意见书》78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69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89份,明确取证要求,精准打击犯罪,提高诉讼效能,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无捕后撤案、法定不起诉复议复核后改变原不捕决定的案件。

(二)审查起诉工作。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9253人,同比上升3.65%和2.43%。审结184225人(含上年积案),其中提起公诉139175人,不起诉2527人;移送管辖1013人,公安机关撤回10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提出抗诉1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9人,适用率88.8%。提出量刑建议164件,提出率93.7%,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8人,采纳率84.1%。采取刑事和解方式办理12件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50人,批准逮捕1925人,不批准逮捕1725人,追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32人,起诉1320人。不起诉56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不起诉及轻罪记录封存11人,立案监督2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次。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1次,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一万余人,组织对全县各中小学负责心理咨询的老师和与未成年人工作相关的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专题培训,构建未成年人维权帮教机制,切实预防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四)民事行政检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8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2件;对负有国有资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受理审查逮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案件66人,移送审查起诉2828人,对生态环保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督促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开展,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驻所检察工作,对内做好“进、管、出”各环节监督,对外做好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监督、强制医疗监管活动监督。全年来共预警400余次,对羁押必要性初审130余人次,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99人。先后到各镇办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3份。针对强制医疗执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监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共发出检察建议2,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开展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每月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关问题,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看守所已整改。未发现超期羁押情况,被监管人无死亡情况和事故。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一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2018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2528人。工作中注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提升信访案件办理的满意度。二是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2018年共提请司法救助78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在办理吴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我院加强与村委会、教育和司法部门协调,兼顾解决未成年人吴某某的升学、生活、救助金的管理使用等实际问题,得到了省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司法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意识。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办案团队。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15。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制作宣传视频、新闻短片、LED屏滚动播放和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认识。三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大事项、案件会商(审)制度》等机制,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严肃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7次,提出侦查取证23条,召开案情分析会5次。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9人。

(八)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衔接机制》。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政法委汇报专项工作,并分别得到批示。加强与法院、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加强检企沟通,召开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两长”座谈会。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2018年度,我们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代表们、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司法体制改革后,各项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地方法治建设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方面工作做得不够。二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用力不均融合得不够紧密,对党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够。三是对检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谋划不够。因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我院人员和岗位变动较大,关心帮助干部不够,对干部的激励关怀机制不够健全,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做得不够。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对检察干警作风监督不够严格。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院将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司法办案能力,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检察工作的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公正办案,严守司法纪律

第三,抓党建带队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提升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加大对检察干警的关心关怀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第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五,以鲜明的政治态度持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全力配合做好转隶人员工资、档案及组织人事工作。认真谋划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下检察职能和监察职能的有效衔接。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惠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介入引导侦查,严厉打击侵犯民生领域犯罪,认真开展好危害食品药品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工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二是深化法律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及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继续提高量刑建议准确率。建立速裁程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刑事和解的适用,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对接。

四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为惠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突出监督重点和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效。

六是强化控申检察职能和加强与各办案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提升控申工作实效。

七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惠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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