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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7日在惠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公正司法,维护稳定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水经济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积极投入平安惠水、法治惠水建设,依法惩治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541500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7人,提起公诉1230人。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163人,提起公诉15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62人,提起公诉338人。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1人,提起公诉6人。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对犯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依法少捕慎诉为原则,加强对成年人司法保护。五年来,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81人,不起诉1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依法封存28人。与县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实施意见》,建立指定辩护“一票通”、社会调查委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和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栏目剧进校园”活动,切实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及时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2390人,无积压和拖延不办,处理率为100%。受理刑事申诉13件,审查结案2件,立案复查终结11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除此之外,依法开展检察长接待74次、视频接访14次、下访巡访40余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14件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4.8万元。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批捕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17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2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7人,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1份。向行政机关发出补植复绿意见书15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与林业、环保、水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对接长效机制5个。坚持打击犯罪和修复生态并重, 牵头组织召开惠水县“补植复绿”联席会议并形成相关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主体监督职责,对我县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开展监督,确保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在县司法局协同配合下,有效开展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我县辖区10个镇(街道)司法所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日常监督检察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召开检察长、企业董事长参与的“两长座谈会”,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条措施》,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成立大数据检察联络室,发挥预防职能,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及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方面,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灵活掌握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重拳出击,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类案件。2015年,我院提起诉讼的刘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等四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1.9亿元、涉及人员1800余人,社会影响较大。我院在侦查阶段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认真审查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完善同步介入事故处理机制,加强与安监、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对金石路段“3.22”交通事故、大冲煤矿“10.11”透水事故、“3.27”小煤窑事故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介入,进行跟踪调查,严肃查处渎职犯罪2人。

积极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部分拖欠国有资金企业为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本着“监督不监管、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的宗旨,通过排查、走访、约谈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份。追收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资金共1027万元。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744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万余元。注重对反腐败形势的研判,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从而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513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928人。开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惠农资金领域贪贿窝案串案,探索查办民生领域贪贿案件经验做法。2016年,立案侦查民生领域工作人员与村干部等人相互勾结套取退耕还林款贪污案件28人,追回赃款66.4万元,立案查处涉及民生的行贿案件11人,立案查处国土部门滥用职权案11人。

强化预防,注重教育。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直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和《聚焦生态·依法行政·远离职务犯罪》等专题预防职务犯罪培训3万余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余次,有犯罪记录的17家业主作出相应处置,确保无行贿记录的施工队伍或个人进入我县建筑市场。认真抓好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的落实。

多元化开展民生资金保护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完成县域辖区内7个镇(街道)以“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为主题的巡回宣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在全县208个自然村设立宣传栏,以“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为主题开展民生资金领域宣传。在雅水镇、王佑镇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指派干警分别担任10个镇(街道)所涉自然村的民生资金接访员。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成立司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司改办,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检察官人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决定文件2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案组设置方案文件1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根据检察业务运行机制,成立了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并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精减内设机构,从原有的15个科室压缩到现有的刑事检察部、公诉部、反贪局、民行部、案件管理办公室5个办案部(室);对全院干警实行分类管理,设置15名独任检察官,22名检察官助理,7名司法行政人员。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逐步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化、“阳光化”。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立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64条,法律文书316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8条,律师网上预约19次。

五、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政法机关“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研究制定各业务岗位检察官素质能力基本标准,选派干警参加检察官职业素能培训。其中,国家级75人次、省级156人次、州级275人次,选派干警参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的青年培训班学习,提高干警综合政治素能。我院机关党支部2012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专项记功表彰活动中,1名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在检察业务提升方面,1人纳入B类检察业务骨干,5人被评为C类检察业务骨干。院党组荣获“黔南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荣誉称号。2015年,被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双七增辉”基层党建示范点,1名干警荣记省级“二等功”。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2015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坚持问题导向,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160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7条,废除制度1个,修订制度18个,新立制度23个。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整改落实方案》限期整改。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拓宽律师联系渠道,建设电子卷宗系统。

强化规范化建设,抓好“4+1”工程创建。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基层检察院创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检察文化”即“4+1”工程创建工作的要求,以“崇法、公廉、求实、创新”为院训,先后投入130万元建成“一厅式”办公大厅、刑检办案区、检察文化长廊、干警休闲区、健身房,改建荣誉室、陈列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全方位打造和提升执法环境。完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二、三级网络线路备份环境建设,开展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作,投入60万元建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现已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检测中心贵州省分中心测评,有效保障了网络安全。2016年,被省院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先进院”。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侦查监督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侦查监督的决定。制定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开展经常性联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联系代表委员300余人(次),充分收集梳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和反馈。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我院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基础设施改善最好、科技强检实施最新、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最大、规范司法行为最强、队伍建设最佳的五年。五年的发展振奋人心,五年的成就鼓舞士气,五年的公正司法彰显公平正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人员的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代表们、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扎实做好司法办案这个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坚定不移地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扎实做好司法办案、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必须坚定不移地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长远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强化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马上就办”的作风和“踏石留印”的精神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过去已成过去,发展永无止境。在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更新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上,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需要破解的难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根据省州司改方案,我院员额检察官仅有15名,人数较少,检察辅助人员达不到配置要求,有待解决。三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很艰巨。虽然基本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但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等机制尚未建立完善,改革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逐步显现,带来一些不可预见的挑战和困难。四是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检察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影响了整体形象。同时,在现有司法责任制前提下,部分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工作要求,能力素质急需提升。

 

未来五年,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建成山水田园生态城市提供司法保障。一是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依法严肃惩治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等社会公益的保护;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第二、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努力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全面建成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完善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等内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增强诉讼监督的刚性约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破难题、增动力、促发展,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依法予以适当从宽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

第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证据裁判原则。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职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提出的意见。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运用网络依法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依法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本次人大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合理采纳列席和旁听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我县率先建成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示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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