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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开启监督眼,“窗口期”抢抓履职效——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三措联动开展节后社矫对象脱漏管专项检查
时间:2023-02-09  作者:陈丹、张光华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轻罪治理的深入,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的执行,在轻微犯罪案件执行中的角色日益凸显。新春佳节的浓郁年味刚过,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窗口期后思想懈怠、行为放松导致脱漏管现象发生。2月9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数据赋能、档案审查、实地调查”三项举措深入辖区司法所进行节后专项监督检察。

网监轨迹定位,做到监督精准。依托公安网监部门的数据系统,针对在矫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是否有乘坐高铁、飞机、轮船和外地住宿记录、是否存在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有无吸毒史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再结合对照卷宗中请销假手续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小程序,摸排线索精准定位。从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中摸排出6名行程轨迹异常对象。

现场档案查阅,做到心中有数。检察官深入涟江街道司法所和摆金镇司法所座谈交流,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春节期间动向、学习法律法规、解矫宣告和新入矫人员报到情况。对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建档情况、走访谈话笔录、月季度评定、请销假情况等进行检查;结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巡回检察反映问题作为重点监督项,逐项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防止“水过地皮湿”的形式整改发生。

实地走访核实,做到审慎严密。根据公安网监查询结果,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行程轨迹异常的人员,检察官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访问并用的方式核实是否存在“不假外出”脱离监管,提醒他们要注意外出审批程序,了解工作学习、家庭经济以及生活是否困难等情况,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同时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不脱管漏管,不重新犯罪。

通过此次节后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执法的检察监督力度,确保社区矫正监管不放松、秩序不混乱,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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