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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两不做”防治校园欺凌——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
时间:2024-04-03  作者:孙建飞、杨昌辉  新闻来源:  【字号: | |

殴打、辱骂、恐吓、威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备受社会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引导学生不做被欺凌的受害者,不做围观欺凌的冷漠者,更不做欺凌的实施者。4月3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建飞同志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惠水县第一小学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过程中,她紧紧围绕校园欺凌的概念、形式、危害和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欺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当不幸遭遇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具体阐释,并结合工作、生活中校园欺凌的实际案例,引导青少年要增强防欺凌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正确处理与同学间的人际关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如不幸遭遇校园欺凌时,勇于对校园欺凌现象说“不”,做到“一做两不做”,即要做到及时报告、寻求援助,不做为恶一方的欺凌者,不做默默忍受的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不要让校园霸凌阻挡孩子们追逐梦想的脚步。校园霸凌不是“小打小闹”,刑责年龄不是“罪恶保护伞”,一次恶意伤害的行为,是受害者长久无法愈合的伤痛,是施暴者一生难以抹去的污点,是多个家庭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惠水检察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用心用情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抵制、拒绝校园欺凌,从你我做起!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个孩子的心里,让每一个孩子可以在爱与鼓励中御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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