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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4-26  作者:惠水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局、科室、队:

   《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6426

 

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

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以及上级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全院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深化“三亮一创”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更加巩固和完善起来,把党组织对党员的联系、服务、管理更加紧密和严格起来,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发挥出来,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体现出来,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重点是实现“四个进一步”目标任务:

    1.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历史使命,提高党性觉悟,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在政治上立定脚跟、头脑清醒、经受考验;

    2.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3.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按亲、清原则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4.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平常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冲得上去,大力弘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钉钉子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共产党人的新风采。

    要充分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县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的思想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党支部工作“五个正常”的目标任务:

    1.党员大会正常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重要事项,开展交心谈心,报告支部工作等;

    2.支部党课正常上。党支部每个季度组织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章党规党史,开展党性党纪教育;

    3.主题党日正常办。党支部明确每季或每月的某个时间为党组织活动日,组织党员开展主题活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4.党员表现正常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向本人反馈,并进行公示;

    5.流动党员正常联。党支部对外出流动党员每月至少通话联系一次,掌握情况,提供帮助。

    (二)把握基本原则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基本动作不变,鼓励创新求实效。

    (三)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要带着问题学,要针对问题改。作为检察机关,要全力解决好以下三个个方面突出问题:

    1、党支部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三会一课”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内容不规范、学习要求不具体;

    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好。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偶以工作会议替代组织生活会;召开组织生活会,谈业务多、谈党性少,谈自己多、谈别人少;

    民主评议党员不严格。有的自我总结避实就虚,互相评议一团和气;有的把开展批评搞成变相表扬,“你好我好大家好”,党内政治生活应付了事;

    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不够好。有的没有充分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注重给待遇,不注重严管,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有的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停留在口头上和制度层面,抓落实少,导致有的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化,自我要求不高,极少数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部监督等有关制度规定有的执行不到位,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和“八小时以外”仍缺乏有效监督手段;

    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弱化。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存在以会代训现象;教育方式单一,停留在读报纸、学文件上,把教育单纯当成任务完成,贴近党员实际,生动活泼、有吸引力的形式偏少;思想教育机制不健全,多以行政命令代替组织管理,以处室管理取代支部教育,不同程度弱化了支部管理力度,没有形成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足。不善于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方法老套不管用,甚至有的是命令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党员干部感情;有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不掌握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不了解党员同志所思所想,对党员同志的困难关心不足,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有的对入党积极分子缺乏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经常性培养,对入党愿望迫切一时又难以实现愿望的干警,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务,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用心不够;有的甚至把兼任支部书记看成是额外负担,对做好党支部工作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有的对党建业务工作不熟,找不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有的在实际工作中开拓进取、迎难而进的劲头不足,成效不明显。

    2、党员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大局意识不强。有的自行其是,不经组织程序公然发表与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党组决策相悖的言论;有的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和安排讨价还价,讲困难不讲奉献;有的没有集体观念,认为不是自己岗位职责上的事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应有的责任心;

    担当意识不强。有的遇困难就躲、遇问题就避、遇矛盾就绕,缺乏不计得失、勇往直前的精神;有的做不到“谁主管谁负责”,推诿扯皮,遇事就请示汇报,甚至耍滑头、和稀泥,转移矛盾和问题;

    开拓进取意识不强。有的认为检察工作清贫,管得又严,无多大奔头,工作要求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有的缺乏“当日事当日毕”、“马上就办”的紧迫感,工作拖沓、敷衍了事,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仅仅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工作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喊在口上,落实不到行动上;

    工作作风不实。有的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早退、无故请假、不遵守会风会纪等现象;有的对工作拈轻怕重,喜欢的就做,不喜欢的就不做或不用心去做;

    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怠于学习、懒于学习,缺乏自我加压、砥砺前行的动力,综合素能缺乏多方面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

    3、规范司法方面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

    有的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为调查对象提供应对咨询;

    有的法律程序执行不严格、法律文书质量不高。

    二、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一是逐条逐句通读党章;二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三是学习对照先进典型。

    (二)学系列讲话。一是学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三是拓展学习内容注重搞好结合;

    (三)做合格党员。一是坚持四讲四有;二是严守“八不底线”;三是争当“五个先锋”;四是争做六个表率

    三、措施方法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州委、县委及州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表率,以“三突出、三注重”(突出支部建设,注重示范带动;突出党性建设,注重融入日常;突出履职建设,注重推动工作)为抓手,以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表率,引领学习教育

    1、在规范学习上作表率。院党组要召开会议,结合每季度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发挥以上率下作用。

    2、在先学先做中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参加集中学习,开展民主评议。要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3、在上党课中作表率。党组书记要给全院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在党支部中上一次党课,院党组班子成员要给所在党小组讲一次示范党课。支部原则上安排三次党课,“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要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鼓励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在村支部讲党课。

    4、在自我批评上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好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促进团结和谐、纯洁健康、简单透明的党内同志关系。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突出支部建设,注重示范带动

    1、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院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也要为普通党员立好标杆、作出表率。要对本单位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组织开展一次培训,党支部要积极组织支委委员、党员同志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支部职责定位,深化对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认识,全面掌握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法。

    2、扎实开展支部建设评估排查工作按照“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组织对本院党支部进行一次评估排查配齐配强支委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及时解决问题,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基础。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机关支部要聚焦抓党建这个主责,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切实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恢复党内政治生活的本来面目,焕发组织的健康活力。党支部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要及时找党员本人谈话。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发展党员。

    (三)突出党性建设,注重融入日常

    1、在学习讨论中增强党性机关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对党员自学提出明确要求,适时抽查掌握学习进度及效果。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必读篇目,撰写心得体会。机关支部每月要围绕学习重点,采取重点领读、谈学习心得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要利用好“周末讲坛”、“先进事迹巡讲”等学习载体,加强正面教育,增强感染力吸引力。从4月份开始,以党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鼓励采取演讲比赛、网上测试、开放答题、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检测学习成果。机关支部要在6月份、8月份、10月份分别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重点围绕“六个能否”,即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恪守职业良知,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检规检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坚决不碰红线;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勤勉尽责,担当作为;能否按“亲、清”原则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廉洁从检、从严治家,涵养道德品格,加强党性修养。

    2、在纪律规矩教育中增强党性。要健全以政工、纪检部门为主的检察人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律规矩教育工作机制,着力教育党员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检规检纪纳入学习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增强党性。年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措施。每名党员要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在创先争优和贫攻坚中增强党性。机关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和“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思想作风好”五好党员标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争做合格党员活动,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突出履职建设,注重推动工作

    1、推动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大局。要扎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影响民生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案件,为惠水县实施大扶贫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工作,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切实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要按照高检院、省、州院的部署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力求抓出成绩、形成亮点、积累经验。

    2、发扬拼搏奉献精神。大力倡导“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理念,培植发挥党员精神状态方面的后发优势,充分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拼搏精神,坚决清除“庸懒散慢浮”等歪风邪气,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站好岗、尽好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冲上去,进一步凝聚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和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正能量以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换取地方党委的“满意指数”,换取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数”。

    3、提升规范司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广泛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案例评析、业务竞赛等,切实提高党员业务素能。要进一步健全统一受理、全程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好典型案例评析、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内部监督制约的实效。要进一步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规定等办案制度规范。要进一步丰富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以“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要进一步加大纠正问责力度,对违反司法伦理、违反司法规范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变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要进一步推进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各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

    四、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由院政工科牵头组织实施,院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各科室参与,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机关“两学一做”的相关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按照上级院和县委安排部署,发挥关键作用,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学习教育的具体任务、工作措施、方法载体,做好全覆盖。第一书记、驻村人员要会同所在村党组织,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好学习教育。

    (二)搞好统筹协调

    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三强三铁”主题教育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防止“两张皮”,真正使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参与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奋发有为。要集中排查和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保证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要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

    (三)营造良好氛围

院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检察宣传阵地和“两微一端”,发挥“党建云”平台作用等,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积极选树宣传一批在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

 

中共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6426

 

 

 

                                                        

报:州院政治部  县“两学一做”办公室

送:  本院党组成员

发:本院各局、科(室)、队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016年4月26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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