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11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校园周边开展排查“水晶泥”排查行动。
经排查,发现校园周边卖玩具的商铺、小摊基本都有销售三无产品“水晶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对200余件“水晶泥”进行登记没收,对其他商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其他三无产品责令销售人员立即下架并进行登记,并对销售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要销售合格产品,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检察人员结合排查情况,在现场对销售人员和围观群众以及学生进行宣传,告诉他们“水晶泥”的危害,并让他们回去告诉同学、朋友、家长、亲属“水晶泥”的危害。
为扩大监督及宣传力度,检察院已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商铺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三无产品“水晶泥”等相关产品,加大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三无产品的打击力度;与县教育局进行联系,建议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全县中小学开展清理“水晶泥”行动,由学校组织教师对学生及家长开展“水晶泥”等三无产品危害宣传,让“水晶泥”消失在学校,消失在学生玩具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水晶泥”等三无产品的检查工作。